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提出建议,加快推动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
从团中央角度,发出关于青年发展专项立法的呼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份沉甸甸的建议背后,汇聚了各方意见建议和来自各地、各领域广大青年的声音和期待。
就在不久前,一场由团中央召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出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社会委工青妇室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召开,专门研讨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基础性研究的工作情况。在听取大家研讨后,傅振邦指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青年发展需要更加制度化、法治化的支撑,从政策基础、实践基础等方面看,时机也比较成熟。应以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作为立法方向,结合青年在就业、婚育、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现实需求,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治保障,使青年在新时代更好发展、更有作为。
“我们去年上半年开始委托上海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专家团队,以及广东、江西、重庆等地团组织,围绕青年发展促进立法研究、国外青年发展专项立法比较研究等主题,已经启动开展了立法的基础性研究。”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这期间各个研究团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研究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实地走访。
为落实党的青年政策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全面促进青年发展的国家专项规划《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新时代中国青年发展提供根本政策指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亲自指导制定的第一个青年发展国家专项规划,标志着青年发展被纳入党和国家政策体系的总体框架。
《规划》实施6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成果充分显现。
“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关心关怀、将党中央对青年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促进青年发展的专门法律,通过实施法律贯彻党的意志,有利于加强党的宏观政策和具体行政工作的衔接,为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提供可靠法治保障。”徐晓在建议中提到,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政策是法律的渊源,将执政党的政策法治化,是世界上很多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表示,推进青年立法理论和实践,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政策框架,可以作为开展青年发展专项立法的主要政策依托和工作基础。相关法律中对于青年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发展权益的规定,也为制定专门法律奠定了良好基础。”徐晓表示。
实际上,部分地方已有探索。
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这是地方探索青年领域立法的重要突破。此外,浙江省青年发展促进条例已被纳入省人大调研立法库,将于2023年启动调研。济南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促进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据多个省份反映,青年立法已经成为一些代表关注的重点。
当下,青年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政策解决不了或者解决不好的急难愁盼问题,怎么办?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这正是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的需求所在。“这个需求转化为法言法语就是权利。对青年发展中面临的急难愁盼的需求,如何以法律的形式,以权利的形式呈现出来?”苑宁宁表示,立法的出发点是使青年相关法治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最终目的是帮助他们建功立业、担当大任。
青年期待立法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融资贷款难、办公租金高昂、经验不足踩坑多等是众多创业者都会遇到的,目前也有相应的创业支持政策解决。但当创业者遭到创客空间恶意驱赶、创业支持政策未如期兑现时,并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为青年创业者‘护航’。”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CEO王健从事青年创业服务已有10年,他认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青年优先发展”的关键一环,不仅要有激励政策,更要出台保护性的法律法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两亿人左右,外卖员、电竞主播、短视频博主等灵活就业岗位已成为一些年轻人就业择业首选。然而,这一群体的劳动保障、税务缴纳规范、职业发展规划还十分欠缺。
除了就业创业,青年在成长发展的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婚恋交友、租房购房、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社会融入等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副院长刘明侦认为,应该尽快建立起青年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实事项目等立体化的支持体系,多措并举缓解青年面临的这些压力。
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面向全国青少年开展关于青年领域专门立法的网络问卷调查,353万青少年踊跃参与,92.5%的受访者认为推进青年专项立法非常必要,6.6%认为比较必要,分别有53.9%、44.2%、38.8%的青少年希望将就业、身心健康、居住方面的政策上升为法律。
徐晓认为,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及时回应青年关切,能极大增强青年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更好引导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我们在考虑如何保障好青年群体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努力实现青年群体资源的优化配置,让青年在实践中发挥最大作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刘宇轩表示。
2022年,刘宇轩所在团队开展的青年调查数据显示,青年群体社会保障水平比全国水平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青年群体各有各的难题,比如青年农民工的半城市化问题,目前大概1.4亿40岁以下的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
“青年群体要求的不只是自身的权益保障,更有对国家发展前进的渴望,仅是对青年权利的保护无法实现青年群体的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法的社会效益。”刘宇轩补充道。
提升青年发展领域国际话语权
目前,我国宪法界定的军人、工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16个群体中,已有15个有专门立法,只有青年群体还没有专项立法、尚属空白。
从国际上看,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芬兰、巴西、瑞士等31个国家和地区性组织颁布了青年法、青年政策法、青年就业促进法、青年社会保障法等青年领域专门法。
徐晓表示,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及时开展促进青年发展专项立法,将赢得长期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主动,为世界青年事务提供中国范例。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介绍,自196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一个全球性青年政策——《关于在青年中培养民族间和平、互相尊重及彼此了解等理想之宣言》后,各国在制定青年政策时各有不同。既有行政机关制定的专门针对青年群体发展的官方政策性文件,也包括由立法机关颁布的青年相关的法律或单行的青年法。
“除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外,‘青年发展规划’法治化也有国内案例可循,如1986年出台义务教育法前,就先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王四新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推动青年发展专项立法需考量“促进青年发展”因素,可以“专门立法”和“分散立法”相结合的方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