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一心理医生介绍患者卖淫被判刑 曾被法院聘为家事审判心理咨询师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08-13作者:陈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陈强)闽北一位男性心理医生因犯介绍卖淫罪,日前被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禁止从事医疗职业三年。

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披露,被告人吴某系原福建省心理咨询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精神分析协会副理事长、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南平市某医院心理咨询室副主任医师,其利用在医院心理咨询室工作的职业便利,在明知蔡某(另案处理)长期从事卖淫违法活动的情况下,在为被害人黄某某(女性,15周岁)违规进行心理治疗过程中,引诱并介绍黄某某至蔡某处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导致黄某某被多次强迫卖淫。

据吴某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博客“心理时空”上自我介绍,他是江苏南通人,1984年毕业于南通大学,1984年至2002年任庐山心理卫生专科医院院长,2002年至2004年任北京中美集团总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室任副主任医师。该博客阅读量近千万,更新至2021年2月15日。

该博客内容显示,吴某2016年被聘任为延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心理咨询师,并为延平区人民法院干警举办了“心理健康与心理减压”讲座。

鉴于吴某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心理咨询职业伦理,今年8月10日福建省精神分析协会对该会会员、第一届副理事长吴某予以除名处理。

责任编辑: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