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未成年人盗窃团伙的幕后操纵者

中国青年报  |  2021-08-13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实习生 吴佳晴 秦悦

    这些年来,未成年人盗窃一直是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纯青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最近审理的案件中,出现了成年人教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也出现了联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去顶包的现象,操纵他人犯罪的现象有年轻化的趋势。”他说。

    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一般具有团伙松散、活动频率高、人员变化大等特点。两年前,王纯青在翻阅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卷宗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现象:有些未成年人的名字反复出现。他分析称,未成年人一般交友圈比较固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怀疑有人在幕后组织操纵。”

    果然,通过调查,检方获取了一些林峰(化名)可能是幕后主使者的线索后,专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林峰出生于1996年,曾3次入狱。2017年7月,他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两年后,他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两次作案也多与未成年人有关。第三次入狱则是因为“操纵未成年人盗窃”。

    操纵未成年人盗窃被法官从重处罚

    小时候,林峰的妈妈就离家出走,爸爸独自将他抚养长大,因忙于工作养家而无暇管教他。小学毕业后,在社会上游荡就成了林峰的生活常态,他结交了一群有类似经历的未成年人。他们在一起吃饭、打球、玩游戏,时常因经济拮据等原因去盗窃、敲诈、斗殴,大伙儿都叫他“林哥”。

    2020年11月,出狱后的林峰一直住在宾馆。住房、用餐都需要花费,很快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一天,林峰相熟的朋友“小老板”王强(化名)买了一辆新车,请林峰和另一个“大哥”李勇(化名)吃饭。

    饭后,他们一起去林峰所住的宾馆房间打牌。聊天时,林峰提议道:“最近手上没有钱,你看看能不能找几个小孩,我这里也找几个,我们让他们一起去偷点东西。”于是,几个人掏出手机,在列表里上下滑动,寻找合适的小孩。

    之所以提议让未成年人去盗窃,林峰有自己的考虑。江苏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唐燕介绍,林峰经常向几个未成年孩子灌输:“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不用负刑事责任。如果被抓住,你不要把我供出来,警察顶多把你教训一下,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后来,林峰和李勇安排了15岁的小莲、小花以及13岁的小军去盗窃。凌晨时分,3名未成年人来到某住宅小区附近商铺,他们用手扒开卷帘门,钻进去偷走了大量香烟和现金,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

    完成盗窃后,他们隐藏在商铺旁一处隐秘的草丛里给林峰发消息。林峰安排另一个“圈子里的人”开车去取赃物,并亲自到另一个地点交易。

    接到被害人报案后,警方通过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2020年12月1日将林峰、李勇抓获归案。因两人操纵未成年人盗窃,法官对其从重处罚,最终判处林峰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判处李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远离原生家庭孩子间的特殊关系

    现实中,这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孩子,由于缺少生活来源,在有同伙壮胆的情况下,不少人走上了盗窃道路。

    “盗窃次数多了,有些未成年人甚至不受指使就自发盗窃了。”唐燕说,这些孩子往往会根据开门时间、关门时间、财物价值等因素提前选定盗窃地点,然后在凌晨时分下手,通过拉拽门把手、破坏玻璃门等手段实施盗窃。

    据王纯青介绍,林峰指使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最小只有十二三岁。有的孩子甚至觉得自己在一旁望风,没有亲自实施盗窃行为,就不算犯罪。

    在接受审讯时,有些未成年人甚至都记不清是如何与林峰相识。据了解,他们通过玩游戏、打台球、去KTV等活动扩展朋友圈,在有类似经历的群体中获得归属感,并通过盗窃等犯罪活动收获成就感。据王纯青介绍,这些孩子居无定所,一个晚上甚至辗转多个地方。

    如同“家人”的陪伴与归属,让这些“远离原生家庭”的孩子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关系。

    “他们可能不好意思白白接受林峰的恩惠。”一些细节让王纯青印象深刻,2020年春节,原本应与家人欢聚一堂的孩子们,却带着香烟和酒去看望林峰的爸爸。“在原生家庭中,这些孩子可能很少感受到温暖。”

    如何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

    在唐燕眼里,曾3次入狱的林峰在接受审讯时表现得老实、无辜,从不狡辩、反抗,认罪态度很好。

    她回忆,在审讯时,林峰脸上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我没什么想法,反正事情是我做的,我就认。”在审讯期间,唐燕几乎没有看到过林峰流露出悲观或气愤的情绪,而是一直表现得很淡定。

    第二次审理时,唐燕告诉林峰:“一个人的人生能有多少年的青春,你把青春这几年都浪费掉了。”

    林峰听了,只是咧了一下嘴,礼貌性地笑笑,没有任何答复。

    对于操纵他人犯罪现象的年轻化趋势,王纯青认为,除了家庭原因,父母管教不到位外,社会的不良诱因是重要因素,比如KTV、酒吧等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容易让其迷失心智。加上未成年人正确的“三观”还没有完全树立,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青年的诱惑。

    王纯青表示,要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出现,需要加强法治教育,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对监护人的教育。如果父母有失职现象,检察院可以发出《督促监护令》,联合社区、学校、公安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教育。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大环境的整治,主要是对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这是防止未成年人过早进入社会的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谢洋,王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