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近年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数量持续增长,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9万件。
梁某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是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内蒙古女子梁某霞与丈夫宋某峰于2007年1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宋某云,宋某峰婚后经常酗酒,酒后对梁某霞殴打、谩骂,打砸家中物品,梁某霞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2022年1月11日,梁某霞向法院起诉离婚,宋某峰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酗酒、家暴,梁某霞在亲友劝说下撤回起诉。之后,宋某峰不改恶习,仍然经常殴打、谩骂梁某霞,梁某霞搬离住处与宋某峰分居。宋某峰跟踪、尾随梁某霞到其临时住所、工作地点滋事,致使梁某霞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在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中,与当地妇联建立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协作机制,发现本案线索。梁某霞认为自身人身安全和生活安宁受到威胁,希望得到法律帮助。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向梁某霞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阐明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11月14日,梁某霞申请检察机关支持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检察机关审查后予以受理。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梁某霞向公安派出所调取家暴警情接处警记录;协助梁某霞向其之前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调取案卷材料;向居委会、受诉法院法官了解梁某霞家庭情况以及矛盾调处过程;帮助梁某霞梳理其拍摄的宋某峰家暴的音频视频、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宋某峰婚后经常酗酒,多次对梁某霞实施家暴,经多方调解教育仍不改恶习,且不愿协议离婚;梁某霞全职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家中积蓄被宋某峰掌握;梁某霞与宋某峰分居后无固定住所,临时租住在某小区车库,生活艰苦。
经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起诉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裁定:禁止宋某峰对梁某霞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宋某峰骚扰、跟踪、接触梁某霞;禁止宋某峰干扰梁某霞的正常生活。
判决生效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定期对梁某霞回访,宋某峰未再实施家暴行为。随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梁某霞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邀请妇联心理咨询师免费为梁某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减少家暴产生的心理阴影;引导梁某霞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课程,提升自身工作技能。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的要求,找准民事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以印发典型案例为契机,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这名负责人表示,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持续做好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做实检察为民。在工作开展中,要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聚焦特定群体,规范开展支持起诉,使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