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生娃养娃”支持政策?上海多位人大代表给出建议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1-24作者:魏其濛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

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后,企业用工成本上升问题如何解决?怎样支持经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尽快回归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在进行中,记者注意到,多位人大代表关注年轻人生娃、养娃问题,提出了支持生育和养育孩子的建议。

考虑企业用工成本,优化社保和个税政策

不止一位代表在建议中提到,近几年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后,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用工成本上升问题。

韩威代表在《关于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中提到,女职工生育给除了给企业带来社保、工资成本,还经常带来隐形成本,如职位空缺导致用工单位需要招聘新人或是由其他劳动者分担工作量,从而产生招聘成本、培训成本、工资成本、社保公积金成本等,孩子婴幼儿期经常生病带来的迟到、早退甚至缺勤等等。

韩威发现,目前鼓励生育的政策更多地针对个人,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利益,增加了企业负担,也实际上增加了整体女性就业难度。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由于经营成本敏感、抗风险能力弱、人员数量有限,女性生育带给企业的成本压力和经营压力大于大企业。她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中小微企业对于青年及育龄前后的女性存在不愿招、不敢招的心态。

对此,韩威给出6条对策建议。一是对企业支出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或减免。二是建立生育保险费减免制度。三是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稳岗功能。四是实行各类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对雇用女职工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企业,根据企业女职工(特别是生育妇女)的数量、人数占比、年度生育情况,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如采取降低税率、直接减免税、退税等方式,使企业自愿、主动地增加女职工的数量。五是放宽劳动合同管理,对于临时雇佣的顶岗人员,允许企业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生育女职工返岗时,可以随时终止顶岗人员的劳动合同。六是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

张华代表在《关于优化社保和税收政策加大本市女性生育支持服务的建议》中提出,应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社保补贴政策,以减轻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而产生的额外经济负担。此外,现有的个税政策对鼓励女性生育的力度不够,应当考虑给予育龄女性更多的个体支持,帮助她们平衡职业发展和家庭责任之间的矛盾。例如,提高一孩的个税扣除额度,同时大幅提高二孩、三孩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肯定女性贡献,对于夫妻双方离异的,除双方已协商确定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比例的,其余都默认由女方全额扣除。

设立基金支持经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尽快回归工作

身为科技工作者,朱美萍代表提交了《关于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

朱美萍提到,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我国基层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数量大,但高层次人才中女性占比低。为了缩小科技领域的性别差异,从国家到上海市都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方面出台了很多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女性受教育的情况与女性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之间仍然存在不平衡。

朱美萍认为,鉴于女性在社会分工中承载的角色,孕哺期常会成为女性是否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分水岭。女性在孕哺期暂缓甚至暂停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的间断使得女性在申请青年基金等经费支持处于劣势。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中,鼓励设立女性回归基金。随后,山东省科技厅首批在6家单位试点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已有多名女性受益。但目前上海市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政策体系中,缺乏对刚经历孕哺期女性的支持政策。

朱美萍建议,上海市在现有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势明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政策体系,补充对刚经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政策。例如,由上海市妇联和上海市科委,或联合社会力量,或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女性科研回归基金的选题、经费和执行期等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可根据“四个面向”自由选题。通过女性科研回归基金的设立,鼓励刚经历哺乳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尽快回归科技工作,扩大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蓄水池,进而推动更多女性科技工作者在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更大作用。

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等生育支持配套措施

张华代表认为,现有的生育配套服务对激发家庭生育意愿的支持还不够充分。目前,上海市已初步构建形成以幼儿园托班为主体、普惠性资源为主导的托育服务体系,但学龄儿童的接送、寒暑假期间的学龄儿童照料等,依然是困扰育龄女性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当前采取的措施还不足以对育龄女性提供充分的就业帮助和生育支持。

张华建议,除了不断优化社保和个税政策外,要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进一步丰富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例如,在现有托育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托育、幼教与上下班时间衔接,落实中小学学校晚托服务,社会各方努力提供更多的寒暑假儿童照料。

蔡菁菁代表在《关于宝宝屋与家门口服务站相结合的建议》中提到,根据上海市妇联的一份调查,85%以上的女性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是无人带娃。她认为,虽然目前宝宝屋及托班政策正在逐步推进与实施,但对于0-3岁婴幼儿照护的相关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很多双职工家庭不得不聘请月嫂、育婴师等家政人员协助照料。另外,全市的宝宝屋硬件基本完善,但依然不够普及,软件也不够完善,还无法满足让居民随时有需求可以托管的要求。

蔡菁菁的建议是,随着上海近几年的家门口服务站逐渐完善,可以探索把宝宝屋、长者照护等融在一起,进一步盘活家门口服务站资源。她还建议,针对目前宝宝屋工作人员缺乏问题,可以引入学习幼儿照护或幼儿教育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并采用“政府补贴+向家长收取基础费用”相结合的方式。

责任编辑:梁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