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3-03-17 10:10
作者:韩飏
你好,青春期!北京海淀检察官携手社工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面对不安全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警惕‘以爱为名’的性侵害”“被侵害是侵害者的错”……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走进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该校初二年级学生带来了一场“青春探秘”之旅。课堂上反映热烈,400余名学生边学边记,“收获非常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指出,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记者注意到,此次“揭秘青春,守护成长”为主题的授课,依托“检察官社工双讲师”制度,以男生女生分堂授课的方式,从青春期的生理发育、心理特点入手,帮助青少年了解自身在青春期中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同时结合司法实践,明确关于性侵害的法律规定,引导学生辨别风险、远离侵害。 女生课堂上,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社会服务部副主任吴志娇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从心理学、生理学的角度带领同学们认识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并提醒大家与他人相处时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尊重他人的感受。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李思瑶则结合具体案例释法说理,针对性侵害的几大“误区”,帮助同学们识别性侵害、防范性侵害、正确看待性侵害以及遭遇性侵害后维权。“原来隔空也能发生猥亵”“一些‘闺蜜’竟然是性侵的帮凶”……同学们连连惊叹! 男生课堂上,在社工王徐晖的带领下,一场关于“男性是否有可能遭受性侵”的讨论精彩热烈,引发同学无限思考。检察官助理田然提示同学们,“性侵害可能表现为多种手段”“两情相悦未必合法”“性侵加害者不一定都是陌生人”“法律是底线,更是保护自己的武器”…… 李思瑶告诉记者,当前,未成年人在青春期触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背后成因,不止涉及到法律和社会问题,还要关注未成年个体在自我意识建立、人格塑造过程中是否得到正确的引导。此次授课,通过“沉浸式”普法教育,以期让同学们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