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18万彩礼!那是我的血汗钱!”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青年小伟在车上悬挂横幅向女方讨要彩礼的视频,引发众多关注。
据报道,2021年2月,小伟和女方在媒人介绍下相识。当时25岁的小伟在农村已属“大龄青年”,相识不到一个月,双方即敲定了婚事,小伟家付给了女方一笔彩礼,其中部分为借款。不料想,后来女方对婚事反悔,拉黑了小伟微信,且拒不退还彩礼。小伟一气之下将未婚妻及其母亲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女方返还彩礼款17.9万元。但女方拒不还款,小伟遂拉条幅索要彩礼。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地法院宣判多起因彩礼产生的纠纷案件,其中不乏彩礼返还问题。近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街头采访时,了解到年轻人对彩礼的看法不尽相同:有青年直言,“彩礼可以收,但不要给对方家庭增添负担、带来麻烦”;有的青年则认为,“彩礼不是必需品,没必要非得给感情加上一个价码”;也有年轻人表示,彩礼代表的是两个家庭对即将走入婚姻的年轻人的祝福,但“天价彩礼”就变了味儿。
你的婚姻为何让彩礼“作主”?什么是彩礼?彩礼和婚约的关系是什么?在何种法定情形下应当归还彩礼?面对彩礼中情、理、法的碰撞与冲突,该如何从法律角度加以平衡?如何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陋习?为此,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彩礼成了婚约的标配?
9月11日11时18分,伴随着亲朋好友的欢呼与祝福,辽宁沈阳95后女孩小金身披白纱,与相恋5年的男友走入婚姻殿堂。回想和男友一路走来的经历,小金感慨道:“几个月前我们还差点儿因为十几万元的彩礼分手,还好,我们最后达成了共识。彩礼不在多少,只当是一份心意”。
对于彩礼,广西90后女孩张果认为,“女生应该要彩礼,这关乎男方及家庭对女生的认可和重视程度”。
在街采中,记者了解到,受传统观念影响,“彩礼”在一些年轻人眼中是约定俗成的,一般为10万元左右。“大家都拿,所以通常认为拿彩礼理所应当”“只要要求不太高,都是可以商量的,量力而行”“只要双方感情好,是能接受的”……
在85后温达的老家合肥,11万元的彩礼钱是标配,寓意万里挑一。在他眼里,“彩礼和婚姻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但身边却有朋友因彩礼闹了纠纷,导致两人分道扬镳。
温达的高中同学花几百万元在老家置办了婚房,计划婚后让父母搬过来一起住,但女方却表示不愿与其父母同住。女方认为,婚房是彩礼的一部分,对其有支配权。“撕扯了一个多月后,两人还是分手了,其实挺遗憾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学者邓丽分析,彩礼的给付源于我国古代的嫁娶风俗——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当然现在已经大大简化了。从习俗来说,彩礼一般是双方约定成婚时,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金钱等,小到金银首饰,大到现金、汽车、住房等,“这种给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财富在家庭间转移”。
“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的缔结是以婚姻登记为准的,完成婚姻登记才能使婚姻关系确立。”在邓丽看来,这种所谓的订婚、婚约,并没有婚姻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而一旦因彩礼问题产生纠纷,则需要法律加以介入、调解和界定。
邓丽直言,当前给付彩礼的风俗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金额升高,互相攀比。对于经济能力不够宽裕的年轻人来说,它不再是两情相悦之下心甘情愿的赠与,演化为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有时是举全家之力而为,甚至举债而为。“那么一旦双方未能如预期步入婚姻,就会产生不可承受之损失,纠纷也就随之而起。协商不成,就会演变成对簿公堂”。
借婚姻索取财物踩了法律的红线
2021年3月,吉林长春的小昊与文婷相识,不久两人坠入爱河并订婚。按照当地风俗,小昊给付文婷彩礼4.6万元,随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但因双方性格不合时常激烈争吵导致分手,小昊要求文婷返还彩礼钱,遭到拒绝。经亲友多次协调未果,小昊诉至长春市榆树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主持庭审时,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未登记结婚、彩礼数额和用途、回礼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经济水平、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进行情理法的详细阐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文婷返还小昊彩礼款1.5万元,纠纷得到解决。
近年来,彩礼价码在有些地方一路飙升,甚至出现“天价彩礼”,还有地方的彩礼标准按女孩学历和地域要价,中专10万元、大专12万元、本科15万元,如一道道无情的屏障,让不少步入婚恋年龄的青年长叹。
最近,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自今年8月至2023年12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减轻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的支出负担。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专家张荆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张荆提醒,包办、买卖婚姻及以结婚名义索取财物,将传统习俗当成敛财工具等行为,都明确被法律所禁止。
邓丽解释说,彩礼在学理上一般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即以与对方缔结婚姻组建家庭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当条件不成立时,对方不再具有合法依据保留该项财物,应予返还。
张荆指出,在法律上有以下3种情形需要返还彩礼: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彩礼都应进行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的目的没能实现,也需要返还”;虽然领证且共同生活,但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卷着彩礼就要走,这种情况是法律所禁止的”。
记者注意到,2020年,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专门出台文件《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明确规定,返还彩礼时,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并确定了彩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较大的首饰、电器、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财物。
移风易俗 让彩礼的意义回归于“礼”
“高价彩礼物化了婚姻,让婚姻蒙上了阴影,给双方家庭带来了许多困扰,损害了淳朴的社会风气,让一些农村家庭生活负担不断加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提交了《关于整治农村高价彩礼 促进乡风文明的建议》。
卢天锡经过调研发现,导致农村高价彩礼的首要原因是男女比例失衡。加之随着农村劳务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年轻人尤其是女青年大多选择留在城市工作或嫁到城市,加剧了农村青年男女比例失衡。另外一些攀比观念盛行等因素也导致彩礼金额逐年走高,让一些家庭不堪重负。
在卢天锡看来,今年2月22日发布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场“及时雨”。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大治理力度,让彩礼的意义回归于“礼”。
张荆分析,从近20年的社会发展情况看,由于农村人口结构的调整、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等因素,彩礼数额越来越高,但对婚姻的影响和约束反而在降低,尤其在农村,女性“闪离”后,并不愁嫁,相反,男性家庭因为给付高额彩礼,在离婚后,无力负担再娶的彩礼,导致很多社会问题的发生。
9月8日,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在回应婚俗改革问题时表示,从2018年起,民政部将婚俗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2021年4月、9月分两批次在全国确立了32个婚俗改革实验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一些地方性婚俗改革实验区。
“目前来看,各个实验区开展的改革工作确有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好评,最突出的是各个实验区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得到了有力遏制。”詹成付说。
街采中,不少年轻人对彩礼更多理性色彩。90后山西青年李博说,他结婚时拿了13.8万元彩礼并购买了一些首饰给女方,“我觉得一切还是要以感情为基础,如果太关注钱、房子、车子,把重心都放在这些事上,感情肯定会出现问题”。90后已婚青年刘泽认为,“只要感情到位,不会因为彩礼的问题而影响结婚”。
(文中受访青年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