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积分兑换 不能“看起来很美”

中国青年报  |  2022-07-22作者:白毅鹏

    漫画:徐简

    “您有**积分将在本月底过期,请抓紧时间兑换……”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接到过类似的积分兑换提醒。然而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不少市民反映,很多积分未按时兑换就会过期,且无法累积到下个周期。除了对积分使用期限的疑惑之外,不少人对其他积分问题也有不满,比如,积分过期前没有收到提醒而“被过期”、积分兑换时因商家系统升级、系统错误、规则不明确等“被减少”等。以往报道中还有积分兑换的礼品标价严重虚高,导致积分“缩水”等情形。

    积分制是企业或商家常用的营销方式,遍布在我们身边的各个消费领域。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某个商家办卡、注册会员后,会在消费时把积分存进个人账户内,这使商家和消费者间建立了更深层的绑定关系。商家通过积分兑换奖品、优惠券或享受抵扣满减等,将优惠回馈给消费者,也是提升消费者忠诚度的营销手段。积分兑换过程不只是双方的互动,更是营销的升级,消费者“常回来看看”,能唤醒他们的品牌记忆,再度激发出其消费欲。

    按理说,这本该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但是,却总有一些商家“算计”消费者,让积分“看起来很美”,实际很“鸡肋”。尽管不少法律学者表示,商家可以为积分设置使用期限,但积分莫名其妙地减少或被作废,消费者还是会有一种被欺骗感。按道理讲,积分的累积、兑换应有一套规则,然而大部分消费者出于省事,往往不加细察,这使一些商家要么刻意夸大积分兑换的优惠力度,诱导消费,要么隐藏附加条款,把兑换规则的最终解释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消费者即便吃亏也有口难辩。

    积分作为商家对消费者的赠予,是消费者的一笔虚拟财产,积分兑换机制并非完全由商家单方面决定,也应体现出消费者的利益和意志。按照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商家要讲究诚信,对积分方法和使用期限等详细内容,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作出提示或说明,保障消费者对兑换和使用规则的知情权。如果商家未尽到相关义务,且规则存在不合理之处,便不会对消费者产生约束力。现实中,很多商家能通过多个渠道让产品信息第一时间抵达用户,却在通知消费者积分期限快到期时总是“慢半拍”,甚至毫无作为。

    因商家系统升级、系统错误等原因导致的用户积分减损情况,并非消费者的责任,商家不能推诿“甩锅”,而应妥善提供积分延期、补偿服务等。以积分形式回馈消费者,是商家对消费者的庄重承诺,如果规则明里一套、背里一套,或在消费者不知情时积分就已过期失效,只会让人徒增反感,让商家得不偿失。使用这种套路的商家多了,商家的营销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在高明的商家那里,积分营销可以让人在正常消费之外,感受到收获“附加彩蛋”的愉悦,进而对商家产生好感,有利于商家形成良好的口碑;拙劣的商家纵然机关算尽,或许保全了蝇头小利,却可能因为不真诚而丧失消费者的信任。到底是充分尊重消费者,以简单清晰、明确无误的方式让消费者享受应得的实惠,还是故意隐藏条款、把消费者玩弄于股掌之中,商家还应作出明智的决定。

白毅鹏

责任编辑:白毅鹏,杨鑫宇,王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