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连续三天发通报!7个政法系统厅官被处分

上观新闻  |  2021-09-25

中秋节小长假后,该省已有7个政法系统厅官被“双开”或被开除党籍。

昨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同时处分两个厅官:云南省保山市中院原院长吴邦胜、云南省高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被“双开”。

这是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第三天处分厅官。截至目前,中秋节小长假后,该省已有7个政法系统厅官被“双开”或被开除党籍。

吴邦胜曾被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

去年11月17日,保山市中院原院长吴邦胜主动投案。1968年1月出生的吴邦胜,长期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任职,历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法院院长,西双版纳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

在吴邦胜被处分两天前,曾任西双版纳州中院院长超过10年的云南省高院原巡视员线东明已被开除党籍。2015年10月退休的线东明,历任西双版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云南省高院巡视员等职,于今年4月23日主动投案。

上观新闻注意到,9月18日,中央政法委曾通报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件。其中首起案件即为吴邦胜过问案件案。通报显示,2019年10月,时任保山市中院院长吴邦胜接受当事人请托,在勐腊县法院办理一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向案件承办人说情、打招呼;另查明,吴邦胜在任西双版纳州中院副院长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友请托,在一起涉黑案件审判中,违背事实与法律,授意案件承办人不予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在审委会讨论时发表引导性意见,最终导致二审法院否定该案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得涉案人员获得轻判。

与吴邦胜同时被“双开”的云南省高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也长期在云南省法院系统任职,历任怒江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丽江市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云南省高院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等职。自2019年以来,云南省高院已有两任院长、两任常务副院长、两个副厅级专职审委会委员等被查。其中,因“孙小果案”,原院长赵仕杰、原院长孙小虹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与党内警告处分。

4个厅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昨天的“双开”通报显示,祝玉华与吴邦胜都曾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其中,祝玉华被指法律素养缺失,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徇私情、徇私利,在审判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肆意插手干预、随心所欲处置案件,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等;吴邦胜被指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等。

上观新闻发现,22日,云南省高院原巡视员线东明被开除党籍时,也被指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获得判处缓刑提供帮助。当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同时处分3个厅官,除线东明外,还包括云南省公安厅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汤跃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施洪甲。公开履历显示,汤跃宏长期在云南公安系统任职,历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怒江州副州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等职;施洪甲长期在曲靖市任职,曾于2002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曲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党纪政务处分通报显示,这三人都曾为犯罪嫌疑人获得缓刑,从轻、减轻刑罚甚至免于追诉提供帮助。

此外,昨天,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原检察长周映枢、云南省玉溪市中院原院长陈昌也同时被“双开”。

去年10月20日主动投案的周映枢,曾任昭通市中院副院长、迪庆州中院院长、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双开”通报显示,周映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信马列信鬼神等;去年10月22日主动投案的陈昌,曾长期在曲靖中院任职,后任昭通市中院院长、玉溪市中院院长等职。陈昌被指为徇私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背离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与案件当事人及亲属拉拉扯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司法公信力等。

上观新闻梳理发现,这7个被处分的政法系统厅官,有4个被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此外,7人中,除了周映枢,还都存在干预司法审判,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于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