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挥药店哨点作用,购买四类疫情防控药品需实名登记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08-09作者:刘世昕 胡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世昕 胡宁)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王福义今天通报称,近期发现京外关联北京本土新冠肺炎病例后,北京要求,在实体店和网络药店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等4类疫情防控药品的市民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王福义说,8月以来,北京市药店每天平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对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

北京市药监局要求药店人员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

王福义表示,北京市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监测网络药品交易,重点监测对购买疫情防控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情况。

王福义提示,市民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请自觉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的询问、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