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云: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光明日报  |  2021-03-22
导读:国际减贫界长期存在脱贫中个人能动性与社会结构关系的理论悖论,往往将贫困个体看作受困于社会结构的被动受害者。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强调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注重激发人民群众蕴藏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开发式扶贫方针,充分调动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能,引导贫困群体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主动脱贫、改变命运。

摆脱贫困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20到21世纪全球发展实践和理论面临的难题之一。2000年9月,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通过《千年宣言》,制定了到2015年全球极端贫困人口减半的减贫目标。按照国际标准衡量,中国在2005年提前10年实现了这一目标。2015年9月,联合国大会通过2015年后发展议程,提出到2030年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中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设定的减贫目标,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7个方面的重要经验和认识,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坚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这“七个坚持”是对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高度概括,系统说明了消除贫困需要什么理念、什么制度保证、什么社会基础以及什么路径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于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全球减贫事业都有重要现实和理论意义。

对于极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而言,依靠一般性扶贫措施很难脱贫,只能通过超常规的举措将资源向这些地区和人口集中,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展开广泛的资源统筹和社会动员。在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立足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为最终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奠定了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坚持对脱贫攻坚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鲜红的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高高飘扬。

决胜脱贫攻坚,需要在短时间内统筹资源,帮助贫困人口突破贫困处境,这需要强有力的体制支撑。脱贫攻坚战中,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协作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合力。党中央提出要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这就确定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点和目标。东西部扶贫协作、各个层面结对帮扶、定点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不同类型的举措和创新,共同构建出大扶贫格局。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发展中国家更是普遍面临让大多数社会群体在发展中公平受惠的问题。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经济增长与减贫脱节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消除绝对贫困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到建立新中国,再到改革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等,都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是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兑现了“宁肯少上几个大项目,也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的承诺。正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才最终取得脱贫攻坚伟大胜利。

扶贫瞄准失灵、扶贫措施不到位、扶贫效果不显著,是国际减贫领域面临的共同难题。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方略,坚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和扶持,对扶贫资源实行精准化配置,有效解决了上述难题。比如,通过建立建档立卡系统,解决了瞄准贫困人口的方法难题。通过精准识别,真正实现了资源的精准配置和精细化扶持。再比如,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避免陷入“福利陷阱”,实现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式精准扶贫在实践上通过实施“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举措,解决了开发不精准、增长难普惠的扶贫难题,创新了有利于贫困人口受益的产业扶贫开发模式。此外,通过强化教育扶贫,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了短期扶贫与长远脱贫有机结合。

绝对贫困原因复杂多元,脱贫措施既要精准,还要落实到位。脱贫攻坚突出实的导向、严的规矩,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大而化之、撒胡椒面,坚决反对搞不符合实际的“面子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了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建立了全方位监督体系,真正让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国际减贫界长期存在脱贫中个人能动性与社会结构关系的理论悖论,往往将贫困个体看作受困于社会结构的被动受害者。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强调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注重激发人民群众蕴藏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开发式扶贫方针,充分调动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能,引导贫困群体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主动脱贫、改变命运。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我们党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的美德,持续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通过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创新社会帮扶方式,形成了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帮扶格局。脱贫攻坚期间,东部9省市共向扶贫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1005亿多元,东部地区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1万多亿元。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决胜脱贫攻坚夯实了社会基础。

(作者:李小云,系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讲席教授)

《光明日报》(2021年03月22日15版)

责任编辑:张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