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32万个,这是我国污染源总数

2020-06-10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世昕)历时3年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今天有了准确结果,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国有358.32万个污染源(不含移动源)。

今天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此次普查对象为 358. 32 万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47. 74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7. 88万个,生活源63. 95 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 40万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3497个。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为:化学需氧量2143. 98万吨,氨氮96. 34万吨,总氮304. 14万吨,总磷31. 54万吨,动植物油30. 97万吨,石油类0. 77万吨;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696. 32万吨,氮氧化物1785. 22万吨,颗粒物1684. 05万吨。

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此次普查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

358.32万个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 94%。

从排放量来看,长江、珠江和淮河流域因流域面积大、涉及省份多,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从排放强度来看,海河、辽河和淮河流域单位水资源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

大气方面,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

在固体废物方面,山西、内蒙、河北、山东、辽宁五省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占全国42. 43%。

赵英民说,此次普查还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涵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移动源的重点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包括1800余张数据库表、1. 5万余个数据字段、 1. 5 亿条数据记录、18级基础地理底图图层、22个普查业务数据图层和 900万张图片信息。赵英民表示,这些数据为我国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数字化和可视化提供了支持。

【责任编辑:刘世昕 流程编辑:刘世昕】

要闻

更多

滚动新闻

更多

文化

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