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职务科技成果作为单独资产进行管理,高校院所可直接出资设立公司让科技成果走向市场……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了高校院所对职务科技成果自主进行转化的权利。
此次发布的《试点方案》,计划分类型选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内市属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试点方案》分为六项主要内容,例如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贯通管理体系,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制度,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在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等。
据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方案》亮点在于,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资产与其他国有资产混同管理,管理部门不统一以及转化流程较为复杂等重点内容,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的单列管理制度,放开其管理权限。
同时,允许和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资设立一级或二级公司,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营主体,代表单位持有和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试点方案》还明确,在考核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时,不以个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价格、收益等为标准,而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绩效为主要标准。
此外,推动试点单位制定勤勉尽责实施细则,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关决策失误和责任。
目前,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
责任编辑: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