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家长“依法尽责带娃” 武汉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2-02-14作者:朱娟娟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2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 通讯员 雷岑岑 杨兰)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发出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予以纠正,敦促家长“依法尽责带娃”。

胡阳(左一)、魏卓(左二)对杨某(左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游达/摄)

2021年12月27日,青山区居民刘某因与丈夫杨某感情不和,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刘某反复强调,杨某“动不动就骂孩子”“孩子们也说不喜欢他,要跟着我”。承办法官胡阳发现,这一案件不仅涉及两个成年人的婚姻问题,更反映出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亟待呵护。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从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有法可依的“国事”。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法院调查后,针对杨某错误的教育方式作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于2月11日当面送达给杨某。该教育令裁定杨某多关注婚生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使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等。

这份教育令同时称,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家庭教育令》有效落实,法官胡阳邀请《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专家、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魏卓,对杨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在法院家事审判特色工作室,魏卓对杨某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与孩子沟通的心理学小技巧、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等,提醒他一定要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做一名合格的家长。

拥有心理咨询师资质与经验的胡阳,分别与杨某的两个孩子交心谈心,并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两个孩子,称法院会定期回访,持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杨某和孩子们可以随时与其联系。

据了解,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全国已发出十余份《家庭教育令》,大多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不到位的情形予以协助纠正,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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