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银川1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在今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宁夏住建厅副厅长李梅介绍说,截至目前,宁夏全区近5000个已建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保有量是110万辆,按照4:1的配建比,已建成32.1万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宁夏住建部门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的小区的必建内容,今年已为263个老旧小区增设9000余个充电端口,“正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好‘满电回家’,缓解小区充电压力。”
会议现场。(网络截图)
“2023年以来,宁夏全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宁夏公安厅交管局局长胡银萍在会上介绍,宁夏全区公安机关正聚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设立了1400余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可办理登记服务、“带牌销售”,消费者可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办理登记并安装号牌。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全链条中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宁夏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章华介绍说,宁夏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检查4580家次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立案203起,没收了550辆“非标”电动自行车,罚没款150.70万元,遏制了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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