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召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11-28作者:韩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潘非琼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从检26年来,潘非琼自觉融入服务发展主战场、扎根法治建设最前沿、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把忠诚奉献铸入灵魂,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公平正义写在心头,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大力弘扬潘非琼等检察英模的先进事迹,见贤思齐、凝聚力量,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勇强调,要学习潘非琼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司法公平正义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应勇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要学习潘非琼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永葆共产党人和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指出,潘非琼把对党的赤胆忠诚全部倾注在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上,一生忠诚为民、担当实干、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可敬可佩,他的崇高精神可学可做、可追可及。

表彰大会上,应勇、郝鹏分别向潘非琼同志家属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证书。

责任编辑:王亦君   编辑:陈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