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直播合同暗藏不利主播条款

中国青年报  |  2024-09-20作者:杨雷 雷宇

视觉中国供图



    走进直播间想赚生活费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套牢”,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长期关注新就业形态问题。他认为,这些直播公司诉讼或提起仲裁的依据是他们与主播签订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公司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双方签订的通常是格式合同,不允许修改或协商。大学生主播在合同条款方面缺乏讨价还价的能力,且缺乏法律风险意识。这可能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比如合同条款不公平,主播一方承担过多的风险和责任。

    西南大学法律(法学)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张牟昊,目前在重庆巴渝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之余,他常在某社交平台分享主播维权小技巧,并有偿提供合同审查、维权等咨询服务。4个月来,有100多人找他审查合同,多数是在校生或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他告诉记者,这些合同有一些共同之处:第一,合同里会注明双方是合作关系;第二,合作时间一般比较长,短则半年,长则3年;第三,弱化公司违约责任,强化主播违约责任,注明高额违约金。

    今年7月,湖北某高校3名学生与武汉起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解约闹上了仲裁庭。翻阅几人签订的合同,班小辉指出,几人签订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合作关系下主播无法享受到劳动合同相关保护,纠纷解决主要依据民事合同规则。

    在合作时间方面,这几名大学生与公司的合作期限均为3年,每月直播天数需大于26天,每月不低于130小时,平均每天5小时。合同有自动延长条款。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合同自动延长3年。如果主播“战绩”优异,合同将根据粉丝数和收益,自动延长3年或6年。

    最低3年的合作期足以将双方绑在一起。按照合同约定,当月累计7天未开播视为停播,停播就是违约。

    班小辉说,在校大学生兼职当主播,合法赚生活费并无问题,但如果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可能会影响正常学业、社交和个人发展。

    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用十几项内容注明主播违约需承担的责任,细化到律师费、公证费由谁出。如果主播违约,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让主播支付全部合作收益(签约费、流量扶持、收益分成、补贴费用等)的10倍作为赔偿。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亚琴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惩罚和担保功能,应公平合理,但这几份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加重主播义务。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争议解决方面,这几份合同均注明如果协商不成,应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赵亚琴说,仲裁是一裁终结,不会像法院诉讼会经历一审、二审程序。商事仲裁具有保密、快速、程序简单的特点。对公司而言,仲裁结果不会对外公开,有利于保护公司声誉。“但对主播不‘友好’,因为他们只有一次机会”。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雷 记者 雷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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