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详解:自愿弹性提前退休 应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9-13作者:刘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自由选择空间。”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今天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坚持自愿、弹性,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王晓萍介绍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普遍反映,希望能够适当增加退休时间的选择权,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与生活,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定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也不超过3年。

王晓萍补充解释说,职工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时,应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职工弹性提前退休的年龄不能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男职工不能低于60周岁,女职工不能低于55周岁或50周岁;弹性退休制度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发布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决定》对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解读说,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决定》突出了以下两方面政策:一是设立5年缓冲期。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2025年到2029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主要考虑是,部分缴费年限15年左右的职工已经临近退休,设立5年缓冲期,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影响。

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这样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作好参保安排。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与退休年龄密切相关,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这样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李忠表示。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