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鼓励企业员工通过内部报告对事故隐患进行群防群治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8-20作者:赵丽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 记者 张均斌)“在安全生产体系中,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最基本的单元,如何激发其搞好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无疑是我们最需用力筑牢的‘底板’。”今天,在应急管理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如是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摄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了报告的重点内容、核查处理的工作流程方式、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从总体安排来看,到2025年6月底以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当然,也包括其中的一些细分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建立实施这一机制。

李豪文谈到,从员工的角度看,广大从业人员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便利条件和优势,实行这一机制有利于激发和培育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鼓励员工通过内部报告的形式对事故隐患进行群防群治,实现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由企业“负责人操心”变为“大家共同操心”的转变,也就是说在安全生产上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共同画出了一个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同心圆”,这正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追求目标。

如何激发企业员工报告的积极性?李豪文表示,重点要关注两点:一是企业要真奖励;二是车间班组要真鼓励。“简而言之一句话,小隐患、小问题、小奖励,大隐患、大问题、大奖励,并且要大张旗鼓,氛围越浓、效果越好。”

责任编辑: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