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抵制“野味”,保护野生动物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8-06作者:路芳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现场查获65条活蛇,包括珍稀动物眼镜蛇与王锦蛇等,均为国家明文保护、具有重大生态、科研及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75,682元人民币,性质恶劣,已触及刑事法律红线。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它陆生野生动物。该案件中出现的眼镜蛇、王锦蛇等蛇类均被列入该名录,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有益、有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如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产业屡禁不止,根源在于部分人群对“野味”的盲目追捧与过度消费。这些人群往往将“野味”视为餐桌上的“奢侈品”,更多的不是基于对食材营养和味道的考量,而是用稀缺性来提高餐桌的附加值,给“野味”赋予了远超其实际价值的属性。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后,部分人便开始寻求新鲜刺激的用餐体验,此时“野味”由于其稀缺性而被部分违法分子盯上。

人类作为自然界中“高级捕食者”,由于滥捕、滥杀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将会如“回旋镖”一般伤及人类自身。野生动物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动物使其数量减少,对生态平衡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其次,食用野味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野生动物往往携带各种未知病毒和寄生虫,一旦进入人体,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疾病甚至疫情。

抵制“野味”离不开严格、及时的市场监管。网络交易的迅速发展使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更具隐蔽性,为市场监管带来更大挑战。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等交易场所的监管,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宣传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多种渠道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抵制“野味”关键在于“食客”的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味”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俊秀 胡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