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 实习生 刘思茜)在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印发,是深化海域物权制度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将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的转变,对于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海洋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近海传统和新兴海洋产业用海需求持续增大,海域空间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海域空间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现实需求迫切。”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空间范围包括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现行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基于海域“平面”管理,同一海域空间范围内仅设置一个海域使用权,海域空间资源的立体性和多功能性未得到有效发挥,部分区域的空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
高忠文指出,为充分发挥海域资源效益,缓解行业用海矛盾,逐步完善海域资产产权制度,有必要尽快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目前,沿海已有不少地方开展了一些工作,对于养殖、跨海桥梁、温排水、海底电缆管道等与其他用海活动互不排斥或影响有限的用海,进行了立体分层设权的实践;河北、浙江、广西、海南、辽宁等地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政策文件,为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奠定了一定的工作基础。
据介绍,作为国家层面第一份规范和指导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政策文件,《通知》在总结已有实践的基础上,对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中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主要集中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对立体分层设权用海的引导和约束;加强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规范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审批和不动产登记;规范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