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女性比作猩猩广告案”结果公布,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

扬子晚报网  |  2023-11-09作者:万承源

今年2月,一则美容机构将未脱毛女性比做猩猩的海报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和谴责,并引发公益诉讼。11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的最终结果和相关情况,检察机关与涉案企业达成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最终裁定有效。那么,该案中“申请司法确认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其有何种价值,又能否确保实现公益诉讼目的?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脱毛广告惹众怒,引发妇女人格权益公益诉讼

今年2月,网上流传的两幅海报引发热议。上海一家连锁美容机构为宣传主营的脱毛业务,其经营公司制作了两幅海报广告,将未脱毛的女性比做猩猩。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两幅海报存在物化女性、贬低女性、制造身体焦虑的嫌疑。《中国妇女报》发表评论称“营销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如何让消费者信任这样的商家”。

引发普遍谴责的广告内容。

4月12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案企业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后,涉案公司将前述违法广告以及宣传册从各门店及网络平台下架。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职权对该案展开调查。检察机关认为,涉案广告对“多毛体态”的女性群体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贬损妇女人格,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涉事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上海二中院介绍,检察机关就民事责任承担与涉案公司进行磋商,并达成《妇女权益保障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约定涉案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消除涉案广告造成的不良影响;作出从业承诺,以本案为戒,严格依法从事广告等商业活动。

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司法确认,最终获法院裁定有效。上海二中院表示,目前涉案企业已按照协议全部履行了侵害社会公益的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该案也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上海市首例妇女人格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能确保诉讼目的吗?

那么,这起案件中双方达成的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究竟是什么,通过其结案具有哪些优点呢?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的徐旭东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此,民事公益诉讼中,侵权行为人如能自行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诺整改,检察机关作为原告与其进行磋商,以达成协议并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结案,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事件发生地上海,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就有专门条款进行明确。

上海二中院法官则指出,相较于普通民事调解协议,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的司法审查标准更为严格,不仅包括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包括救济社会公共利益的充足性和有效性。就该案而言,“职能部门虽对涉案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但仍有必要通过赔礼道歉、出具从业承诺等民事责任消除违法广告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徐旭东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协议内容还需进行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经过司法确认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侵权行为人不自觉履行磋商协议,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旭东表示,总的说来,以达成磋商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结案,既有利于提高民事公益诉讼的效率,又可同时实现公益诉讼目的。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