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警惕“微权力”滋生“微腐败”

中青在线  |  2023-04-28作者:石轩

“村‘两委’班子集体受处分,值得我们深思啊……”前不久,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在辖区内某村召开干部警示教育会,对该村“两委”干部套取“厕所革命”项目经费问题进行通报。近年来,村干部贪污受贿、截留挪用等“微权力”滥用问题时有发生,既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干部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最为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理应是推进基层治理、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中坚力量。然而,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仍然还有个别村干部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甚至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有利于持续巩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着力建设组织放心、群众信赖、领导有力的基层干部队伍,必须持之以恒、务实推进。


优化组织领导方式,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要完善农村工作集体领导决策制度,高效统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半篇文章建设,持续优化村党委会(支委会)、村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从严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决避免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要深化基层清单化治理,聚焦工程项目实施、集体“三资”管理和“一肩挑”人员行使权力情况等腐败易发领域,梳理细化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台账,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切实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托村“两委”委员直接联系村民小组的组织优势,经常性入户走访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实,及时回应群众呼声。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激活基层自治效能。要加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议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定期组织议事决策、建言献策、政策学习专题培训,统筹优化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人员结构,支持骨干党员、优秀青年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要压紧压实村务公开公示责任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管理规定,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用好村务公示栏、坝坝会、村组微信群等平台载体,创新探索党务、村务、财务事项“云公开”,促进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效化运转,确保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看得全、看得真。要探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运行、高效履职,优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衔接程序,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村务监督委员想监督、敢监督、能监督的有效举措、长久之策,用常态精准的监督“准绳”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构筑高压惩治态势。要创新巡察方式,以县级巡察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巡察”、同级“交叉巡察”、线上“码上巡察”,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定向监督、精准发力,实现上借下力、下借上势、上下一体,共同推动村级组织监督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要用好监督问责利器,分类严处巡察发现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甚至搞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强力震慑。要注重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警示教育,督促村党组织以巡促学、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通过巡察整改及时纠正错误做法,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王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