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在发布会上介绍,过去5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发布会现场。
孙谦介绍,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最高检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有效配合和制约。5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把“围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牟取非法利益、向多人行贿或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作为惩治的重点,5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指出,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当前腐败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现象突出。既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国企、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或资源富集领域,也有以前并未引起太多关注的行业,如粮食购销。随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仅2022年上半年起诉的相关人员就达到了前2年总和的近3倍。
二是腐败犯罪手段隐蔽性、复杂性增加。以“影子公司”“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方式掩饰权钱交易本质案件增多。有的“腐败潜伏期”较长,不少案件犯罪时间跨度达十余年甚至更长时间。
三是涉案金额不断攀升。一些案件涉案数额动辄过亿,如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金额达17亿余元。
四是领导干部亲属“寄生性”腐败犯罪层出不穷。家族式腐败问题日渐突出,其中有不少属于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犯罪,还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大肆敛财。
史卫忠表示,随着“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入推进,办理的行贿犯罪案件也有一些新特点。
一是部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巨额行贿、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如行贿犯罪涉案数额在百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从2018年初的约14%上升至2022年的47%。巨额行贿带来更大的国家利益受损,如河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向江西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行贿500万元,使其公司股权被国有企业高价收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上亿余元。
二是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长期、向多人、多次行贿犯罪较为常见。如安徽马某行贿案,其为在承揽工程中谋取竞争优势,伙同他人向镇委书记、镇长、财政所所长等人多次行贿、数额巨大,镇委镇政府塌方式腐败。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单位行贿犯罪问题逐渐凸显。2013至2017年单位行贿案件占比约25%,2018至2022年单位行贿约占35%。
史卫忠表示,下一步,各级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贡献检察力量。(最高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