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公安部今天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公安机关已打掉相关涉黑恶组织310个,其中涉黑组织10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3个、恶势力团伙97个,侦破案件5000余起,有力维护了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例如,浙江省公安机关打掉以沈某平、方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平、方某明等人在经营海盐保山、秦通矿业期间,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诈骗、伪造印章、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干扰当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逐步垄断当地石矿、石料行业,多次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72万吨,价值1500余万元,并采取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方式逃避处罚,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10月28日、2022年2月11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沈某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方某明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
再如,江西省公安机关打掉以龚某荣、郑某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荣、郑某忠等人长期盘踞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通过强行入股他人煤矿、成立客运公司、控制猪肉销售市场等非法手段,累积大量原始资本,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有组织犯罪团伙。
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该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霸占当地多处煤矿、强揽高铁建设砂石供应、垄断惠农工程、插手房地产开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2年5月25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龚某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郑某忠十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对“沙霸”“矿霸”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穷追猛打,明确要求凡是涉及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级侦办、一查到底;先后对27起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重大涉黑恶案件挂牌督办,采取实地督导、视频调度、专家支持、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力推进;同步组织开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动,有力追缴了一批黑恶势力敛聚的不义之财。
同时,公安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针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推动源头治理,实现集中专项打击向常态打击整治转变,坚决铲除“沙霸”“矿霸”滋生土壤。
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广泛参与,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实效;对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回头看”“大起底”,加强分析研判,深挖隐藏背后的黑恶势力,让“沙霸”“矿霸”无所遁形。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始终保持对“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