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鑫昕
“姐姐,我知道错了,我会好好改正。以后还想买台挖掘机,自己当老板,赚钱养弟弟……”
“我听姐姐的话,每天坚持锻炼和看书,每周给爸妈打电话报平安。我现在一直都遵纪守法,未来我还有很多打算呢,准备一一努力去实现……”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梅玫的办公室里,有一摞信件。这是过去十多年间她曾经打过交道的“问题少年”写来的。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身穿制服的检察官,给人一种严肃的印象。可是,透过孩子们的字里行间,人们感受到的是检察官梅玫身上的满满柔情。
时间回溯到2003年。那年,梅玫考入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干警,开始接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一年,她从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参加工作不久后的一场庭审,让她记忆犹新。
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小何在庭审中失声大哭:“我不知道这是犯罪呀!我不知道呀!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去干的!”
这一幕深深触动了梅玫。她感觉到,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帮助一个孩子走出阴霾,却需要付出更多。
于是,初入职场的梅玫开始思索:在坚持公平正义办案的基础上,检察官能否为未成年人“多做一点”?
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她和同事们一起创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开始了“多做一点”的尝试。
在一个案件中,少年小文替朋友出头,刺伤他人,后果严重。小文一时的“义气”让整个家庭笼罩在阴霾中。小文也因自己的冲动行为悔恨不已,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办案过程中,梅玫和同事们组建了专门的帮教小组,并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小文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坚持不懈的关心、关爱,让小文逐渐放下负担,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直到现在,小文还不时地向梅玫汇报自己的近况:“姐姐,您放心,我现在找到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生活一定会越过越好。”
来自“迷途少年”的正向反馈是梅玫最期待的。有曾经涉嫌盗窃罪的少年来到梅玫的办公室,兴奋地告诉她:“姐姐,告诉您,我正在学一门手艺,师傅还夸奖我,说我学得快……”
更多的时候,少年们选择用书信向梅玫倾诉。在梅玫的办公室,这样的信件堆了厚厚一堆。来信或长或短,字里行间有感谢,有悔恨,有对未来的憧憬,也有过好当下的决心。
孩子们常常称呼梅玫为“姐姐”。对他们来说,梅玫是一名刚正不阿的检察官,更是能与他们交心、能耐心倾听的“知心姐姐”。
“我们多做一点,孩子们前行就会轻松一点。”梅玫认为,“结案”并不是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终点,挽救未成年人,使其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更值得追求。
在工作中,梅玫意识到,除了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外,“莎姐”平台还可以将受害的未成年人,甚至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也纳入其中。
一次,10岁女孩小丽来到谈心室,向检察官寻求帮助。因为受到犯罪分子侵害,这个原本开朗活泼的女孩出现幻觉,并且有轻微自闭。
梅玫心疼不已,专门请来心理专家为她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每次治疗时,梅玫都会给她一个拥抱。
这个拥抱让小女孩感到温暖。最后一次谈心结束时,小女孩也主动拥抱了梅玫。她对梅玫说,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平常没人这样拥抱过自己。
类似的案例印证了梅玫一直坚守的理念,那就是: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
为了更好地跟未成年人沟通,梅玫考取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她还花了大量时间走进校园、走进社区,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一线。
十多年来,梅玫和同事们编写了图文并茂的《莎姐讲故事》,设立了“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内容不断丰富。
“莎姐”团队也从最初的7人小组,扩展到如今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共同参与,包括416名“莎姐”检察官和167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莎姐”志愿者,司法的温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