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等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2-04-14作者:王亦君 先藕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说,针对个别地方暴露出的存在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将增加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反映出这些地方在社会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各方面就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提出的意见建议。”臧铁伟说。



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同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增加有关规定: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


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草案通过上述规定和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依法严厉打击。”臧铁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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