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青花椒案或为恶意诉讼

封面新闻网  |  2021-12-25

近日,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招、菜名以及菜牌上含“青花椒”三字被告上法庭,原告均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对此,12月24日,记者联系到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王明珏,她告诉记者,从昨天(12月23日)开始,促进会已关注“青花椒”商标侵权一事,并与行业专家、各地花椒协会、律师、商标代理机构针对此事讨论分析。目前,已向各花椒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四川花椒》作者蔡名雄也在向促进会的来信中表示“青花椒”是一类花椒的通用名,注册“青花椒”为商标无法想象,也不合理。

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

原告或为恶意诉讼 可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针对此事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针对目前数十家四川餐馆被抢注了“青花椒”商标的“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事件进行讨论。

王明珏认为,“青花椒”是花椒的一个品种。如果该公司通过恶意诉讼造成使用商户的经济损失,这是不妥当的。“也有同仁提出青花椒就是花椒的一个种类,也是属于公用名称,这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即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

王明珏告诉记者,经过行业专家、律师讨论及研判,因该公司起诉的餐饮店数量较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司可能不是恶意注册商标,但或许是存在恶意诉讼嫌疑的。

此外,她还说:“既然是已经核准的商标权,我们应该尊重已被授权范围的权利。但就餐饮单位使用或者部分使用“青花椒”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具体要看其真实使用的情况来定。”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已经联合全国各地商会及科研院所、律师等收集意见并向花椒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四川花椒》作者蔡名雄:

“青花椒”为一类花椒的通用名 注册商标不合理

此外,王明珏告诉记者,“青花椒”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促进会也收到了《四川花椒》作者蔡名雄的来信。

他在信里表示,香料中的“花椒”主要分为红花椒及青花椒二大独立品类,文献或市场上只说“花椒”时,通常指“红花椒”,因红花椒已有二千多年的使用历史,食用历史也有一千多年,其果实外皮从挂果后就转红,之后一路红到成熟。

直到1990年代开始的退耕还林政策开始后,青花椒才走入大众市场、登上大雅之堂。青花椒之名来自其外皮从挂果一直到九成熟时都维持着碧绿色,干制后呈浓绿色,只有熟透了的青花椒果才会不均匀的转红,干青花椒成品都是在转红前采摘干制的。

虽然青花椒的普遍种植与食用历史只有短短40余年,年产量规模已发展到近30万吨,因今日科技、经济、物流的发达,青花椒早已随川菜的普及传播到全国各地,且自1990年代推广种植起,“青花椒”一名就是此类花椒的通用名,通用性与辣椒、胡椒等名称是一样的。

“因此,选用“青花椒”这一通用香料名注册为品牌商标对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而言就象是拿“猪肉”、“鸡肉”、“鸭肉”注册商标一样无法想象,也觉得不合理,从商标法条文来说是允许你注册的,只是同时限缩使用“通用名称”、“主要原料”这类商标的权利范围,即“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责任编辑:任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