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施行以来,为抗击地震、洪水、雨雪冰冻、新冠肺炎疫情等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今天上午在记者会上表示,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应对管理带来了新挑战,这些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岳仲明介绍说,12月20日至2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首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正案草案,这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等通过法律条文予以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吸收疫情应对中的成功经验;坚持该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定位不变,处理好与本领域其他专门立法的关系,做好衔接配合。
记者会会场。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岳仲明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法的名称、体例结构及条文顺序进行了调整,新增“管理体制”一章,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理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完善应急保障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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