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国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52.2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76.1亿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12-03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赵丽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赵丽梅)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多部门和单位对11月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据统计,11月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52.2万人次受灾,13人因灾死亡,2900余人次紧急转移安置;近400间房屋倒塌,1.1万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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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我国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雹灾害为主,地震、洪涝、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

11月,全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寒潮过程偏多偏强,东北局地雪灾较重。我国先后经历3次寒潮天气过程。寒潮给交通运输、设施农业、城市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较大影响,局地形成雪灾。灾害造成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天津、河北、山西等14省(区、市)35万人受灾,大量农业大棚、牲畜棚舍、简易工业厂房倒损,直接经济损失69.4亿元。与近5年同期相比,11月低温冷冻和雪灾受灾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同期最高。

中东部多地遭受风雹灾害,北方河流全面进入凌汛期。11月,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多地出现大风天气,内蒙古中东部、山西、河南中西部等局地遭受风雹灾害。其中,河南平顶山、漯河等地大风造成100余间房屋倒损,部分农业大棚损毁,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湖北荆州、潜江等地部分农业大棚和厂房设施受损。受局地降雨影响,陕西、福建、湖南、云南等地发生零星洪涝和地质灾害。

西部地区发生中强地震,未造成较大灾害损失。11月,我国大陆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1次、4.0–4.9级地震7次,主要集中在西藏、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西部地区。其中,最大震级为11月30日西藏双湖5.8级地震,震中位于高海拔人口稀少地区,造成少量老旧房屋损坏。

全国旱情总体偏轻,森林草原火灾形势平稳11月,全国土壤墒情总体适宜,西北东部、华北西北部、西南中部等局部地区土壤中度以上缺墒,广东、广西和山西有零星旱情。

总的看,今年以来干旱灾害总体偏轻,共造成2068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42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1亿元。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灾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2%、54%和47%。此外,11月,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王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