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算法杀熟、搞歧视。
11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平台经营者划出合规“底线”。
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用算法技术实施各类自动化决策,包括向消费者个人进行信息推送或商业营销、提供搜索结果、开展交易等。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大数据杀熟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规制,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在此基础上,《指引》对保护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作了进一步的探索,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信息网络提供金融类产品和服务、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商品和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除外。
《指引》提出7项强制要求。
一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不得对消费者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二是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交易机会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三是不得利用算法仅向消费者提供针对其个人特征选项的搜索结果。
四是不得通过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利用算法操纵中奖概率、中奖结果、中奖人员等。
五是不得利用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是不得利用算法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如限制流量、干扰访问、干预显示内容、恶意不兼容等。
七是不得利用算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记者注意到,《指引》还提出了多项倡导性举措。比如,鼓励平台经营者通过公开算法原理、目的意图、决策规则、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信息,提供算法应用结果解释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算法应用的理解。
然而,算法公开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这势必有一个过程。目前,有关网路平台算法公开的上位法规正在征求意见。网络平台的算法在何处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有待上位法规健全后进行明确。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需要保护。”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小丰表示,“算法”本身是中性的,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监管者的智慧。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管处处长李弘表示,不需要平台公布具体算法,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有助于公众理解算法的信息,平台经营者可以公开。此外,《指引》鼓励平台经营者设计、应用算法时,将保护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纳入考量。
网络交易平台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行为一旦确认,消费者如何维权?《指引》明确,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赔偿制度。
李弘表示,该倡议已得到一些平台的响应,有企业已建立类似制度。消费者还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由他们提起公益诉讼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