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晨赫 实习生 肖玥)今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21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情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并讲话,提出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的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宅建设的重点任务,就是要破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好房的局。”会上,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指出。
虞晓芬介绍,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已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惠及了2亿多住房困难群体,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虞晓芬同时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出现了规模庞大的租房群体。其中一部分是占据较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达到了3.76亿,比第六次普查增长69.73%,这些流动人口主要流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
以浙江省为例,虞晓芬介绍,2020年流动人口达到2882万人,公安统计数据显示在当地购房的为167.84万人,“也就是说,95%以上的人群都是通过在当地租房或者用单位的集体宿舍解决居住问题。”
另一部分为规模庞大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2020年,我国应届毕业生达909万人,相当一部分毕业生进入大城市工作。
虞晓芬介绍,两部分群体汇合,使得我国北上广深杭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40%。而长期以来,我国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缺乏,租赁市场无专门政策支持和用地保障,不符合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如何保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介绍,人口净流入城市在态度上要积极主动,策略上要因地制宜,方法上要统筹协调。
据悉,《意见》出台后,地方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深圳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印发了《意见》的实施办法以及《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意见》出台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全行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加强对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长聘教授刘洪玉指出,十九大提出的“房住不炒”理念,目前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即便在2020年疫情严重的时期,也坚定不移地不将其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据悉,2018年以来,国务院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们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具箱不断完善。”刘洪玉指出,在房地产调控的土地、金融、住房、规制、财税等调控政策和手段中,金融工具变得越发有力量。
刘洪玉介绍,这使得金融参与房地产调控效果更加明显,房地产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角色比重趋于科学。而土地供应也积极探索参与市场调控,成为“工具箱”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