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要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意见》提出,要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并加强组织保障。《意见》指出,力争用5年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再用10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为未来5-10年基层治理现代化明确了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将成为指导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重要纲领。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的根基和底座,是国家治理生命体的细胞。能否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基层组织上接各级各类部门,下联辖区内的所有群众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和能力方面面临严峻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基层治理的至关重要性,但是也暴露了基层治理的短板和不足。
基层组织的数量庞大,基层治理的牵扯面广,基层工作者的负担很重,这些都使基层治理挑战重重。如果基层组织依然是上级党政部门派交权责事项的兜底保障,如果基层工作者依然依赖“人海战术”开展工作,如果基层治理不能走出一条新路,那么就很难适应后疫情时代的国家治理要求。
《意见》创新性地提出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要求基层治理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并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么就难以走出当前的基层治理困境。因此,要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各方面能力,并吸引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参与。与此同时,基层治理要“平战结合”,既要能够适应常态化管理要求,也要增强应急管理能力。
基层政权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其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层治理的水平高下。《意见》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增强乡镇(街道)的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能力建设意味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向基层放权赋能,并减轻基层负担。
当前基层组织的人才荒问题值得高度关注,而这是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方面,基层组织留不住人,编外人员想转为编内,编内人员想考到上级;另一方面,上级部门以各种理由抽调借调基层核心骨干人员,使基层人力资源进一步捉襟见肘。因此,上级党政部门不能凡事向下伸手,而是要把财力、权限和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和调剂使用。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基层成为一个人人向往的工作单位,而不是一个来了就想考走的过渡单位。
《意见》提出,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社区”一词也可以翻译为“共同体”,而“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概念意味着基层不唯是行政机关主导一切,而是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都能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成为基层治理共同体的一分子。
“高手在民间”,基层治理特别需要吸引党员干部和群众企业参与进来,合作设计政策、合作提供服务并合作创造价值,在基层治理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参与感和幸福感。这意味着要加强基层整体治理,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作用和优势,群策群力地使基层治理在各个方面协同并进。
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础上,《意见》专设一章提出基层智治的要求,使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实现“四治联动”。随着村(社区)规模越来越大,基层治理靠人盯防的传统做法越来越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实现基层治理的智能化。
《意见》提出要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基层与上级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质性推进基层智慧治理。这要求基层治理的相关数据不仅向上报送,还能向下返还和横向打通,整合各方面的数据资源,加快推动基层治理更好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