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发布22条措施 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20-07-03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7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介绍说,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承载着特有的使命,要求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前提下,探索出一条区域协同发展的“中国方案”。《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五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六是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七是进一步推进管理和服务创新;八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

记者注意到,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支持政策》明确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用于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发展和相关运行保障。在此基础上,两省一市加大对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财政支持。

在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方面,《支持政策》提出聚焦教育协同发展和资源共享,争取高水平大学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分校区、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聚焦医疗资源配置和医保一体化,鼓励省(市)级三甲医院在一体化示范区建立分院或者特色专科,全面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内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责任编辑:潘圆 流程编辑:潘圆】

要闻

更多

滚动新闻

更多

文化

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