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与保护结——浙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省域治理现代化

2020-06-01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这是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典型的虐童案件。2019年6月,杭州某儿童医院接诊了5岁的小月(化名),医务人员在治疗中发现小月伤情异常,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报案。

接报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查明小月养母钟某某多次在租房内以镊子扎刺身体、鞋带绑手、胶带封嘴等方式,对小月进行长期虐待。送医当日,钟某某用热水冲烫小月,导致小月全身多处烫伤,达到重伤二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虐待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追加认定故意伤害罪,并建议数罪并罚,从严惩治,钟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19年至2020年4月,浙江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06件7967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3759件4886人。其中,故意杀害、暴力伤害、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恶性案件,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有13起。

台州某小学教师李某某,对多名女童实施性侵犯罪。当地检察机关运用“一站式”办案,并采取心理干预等措施及时救助被侵害女童,对被告人依法提出从严量刑和从业禁止建议,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从业禁止5年。

2019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涉及未成年人的黑恶犯罪,审查批捕、起诉胁迫、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案件34件98人。

为确保防疫期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运用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手段,探索开展线上跟踪考察帮教,稳妥办理涉未成年人的疫情防控案件。目前,全省完成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220人,依法宣告不起诉204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表示,随着检察改革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落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浙江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追诉追漏、刑事抗诉等,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保护,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省域治理现代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确保漏罪漏犯一个不放过,重罪重犯一个都不轻纵。”

据介绍,一年多来,浙江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涉未成年人案件就达217件330人,纠正漏捕漏诉91人,提出刑事抗诉32件。

为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刑事办案,浙江检察机关还加大被害人民事权益保护。杭州复兴南苑女童触电身亡案中,4岁女童叶叶在居住小区玩耍时,触碰带电大棚铁杆后倒地死亡。案发后,杭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违章搭建大棚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张某,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家属依法向刑事被告人、雇主、物业公司、华数公司等众多侵权主体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六名民事被告向被害人方赔偿人民币121万余元。

在办理广东一家食品公司及其负责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时,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配合公安机关跨省千里取证,斩断不合格食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生产、销售链条,并就该食品集中在校园周边向低龄未成年人出售,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健康权的事实,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十倍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诉讼请求被法院采纳。

一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涉未民事公益诉讼4件。

【责任编辑:崔丽 流程编辑: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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