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考加分显示教育公平

2018-03-22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曾培 桑怡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高考加分政策,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初衷是对一考定终生、分数一元标准的补充,是鼓励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助力高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探索性举措,应当说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监督与制约机制缺失,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得加分的学生越来越多。有一年,清华大学老师见一些四川考生长得跟小鸡仔一样,居然也是二级运动员。当时问一位“二级运动员”考生百米跑的成绩是多少,对方犹豫半天说大约14秒。“我光脚都能跑进12秒,说明这位考生一点速度概念都没有。”据此,清华大学不再承认四川“二级运动员”的加分政策。

    显然,高考加分政策滋生招生腐败,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破坏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大量的无门路获得加分的”裸考生“,尽管考试成绩不错,但由于竞争激烈,一分之差就可能决定是”上天“还是”下地“,因而往往被那些动辄加10分、20分的”加分生“挤了下来,备感伤心委屈。我曾为此写过一篇文章,呼吁“别让‘裸考生’蒙屈”。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在深化教育改革中,

    教育部等多部委于201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的要求,经过3年的(过渡)实践,2018年高考考生将成为全面取消全国性高考鼓励性加分项目的首批考生,全国性高考鼓励性加分项目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高考鼓劢性加分,有利于高考起点公平,实现社会公正,也有利于清除权力寻租,推进反腐倡廉,社会舆论是普遍赞赏的。不过,也有人担忧:加分政策取消,是不是意味着选拔特殊优秀人才的途径又少了?会否回到仅通过高考选拔人才的老路上?对此,应当看到高考改革是全面推行,有配套措施的,而非单兵突进的。当下,评价学生的指标更加多元,已经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统考单一评价指标。除了高考统考成绩,体现平时成绩的学业水平测试和体现德智体美全面表现的综合素质评价,构成“两依据一参考”,成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新标准。同时,在新的高考制度下,统考的比重占整个录取分不足30%,其余成绩可以通过“一年多考”获得,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还可以由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优势自行选择,怪才、偏才等可以在这个新的招考体制下脱颖而出。此外,高校的自主招生还为通过选拔的这类人才给了20-50分不等的加分优惠。真正有特殊潜力的优秀学生,是不会被埋没的。越来越完善的高考制度,就是要让金子都能发光。

    高考加分中原来也有一些属照顾性加分,如照顾少数民族考生与烈士子女,属社会救济一部分,这类加分仍然保留,应当说是合理的,甚至也可视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题中之义,但这毕竟是少数,要谨防内中造假,让好事变了味。

【责任编辑: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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