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延吉7月27日电(中青在线记者 边雅斯)以“数智新时代 电商新价值”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于7月27日在吉林延边开幕,汇聚了来自政、产、研、学、商、媒等领域的600余位代表,共同探讨新电商在驱动经济增长、赋能民生改善中的创新实践。

在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分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聚焦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提出四大建议:一是建立对数据、流量、算法等新型生产要素的确权与保护机制,激励要素流通;二是构建引导平台开放生态、促进互联互通的制度框架;三是科学配置以发展和激励为导向的责任分配,避免过高责任抑制创新;四是针对重点创新领域建立风险容忍和试错容错机制,为平台企业的创新投入提供安全感,最终实现“既守住安全底线,又释放创新活力”的目标。

会议期间,刘晓春主任就青年电商创业风险问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她特别提醒创业者需严守法律底线。在内容创作与商品推广中,切勿为吸引流量发表不当言论、侵害他人权益或进行不实宣传,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她指出青年创业群体在隐私保护方面面临挑战,青年群体普遍乐于社交分享,例如创业者在短视频平台分享创业日常时,无意中暴露仓库位置、客户联系方式等信息,遭恶意利用造成经济损失。而当前法律对“已公开信息合理使用”界定尚不明确,导致此类事件维权难度较高。
刘晓春呼吁,要多方协同发力,切实提升青年创业者的风险防范与权益保障能力。在规则层面,司法实践与政府监管可进一步完善对“合理使用范围”的界定,明确信息处理责任,为青年提供更清晰的权益保障指引。平台方应加强保障措施,提供更透明易懂的用户协议和风险提示,清晰界定营销活动边界。同时,强化面向青年的法律知识普及与风险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提升其法律素养和风险意识。
刘晓春总结强调,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深度赋能实体经济和社会文化进步,而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其健康发展的根基,该体系的关键在于“既守住安全底线,又释放创新活力”。她指出,随着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关注并解决青年创业者的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需求,是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实现包容普惠增长的关键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