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10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坚决防范未成年人涉毒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6-25作者:刘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毒品犯罪、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和相关次生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释放了涉“毒”必严、涉“瘾”必惩、涉“未”必重的强烈信号,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最高法刑五庭庭长李睿懿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彰显严惩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一贯立场。他举例,罪犯白某日组成犯罪团伙,诱骗并逼迫未成年人等走私大量海洛因入境贩卖,罪行极其严重;罪犯李某红在因病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纠集他人跨省贩运甲基苯丙胺,罪行极其严重,上述两名罪犯均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二是彰显严惩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及次生犯罪的鲜明态度。他举例,在审理陈某案、王某案中,将多次走私、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涉案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对利用麻精药品迷奸妇女的王某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李睿懿表示,此次发布了5件涉有医疗用途麻精药品案例,占比为历年最高,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意识,自觉抵制各类成瘾性物质滥用,警惕和防范麻精药品被用于违法犯罪的风险。陈某豪留学期间沾染大麻成瘾,归国后走私大麻电子烟入境案也提示在境外留学、务工、旅游的人员,正确认知毒品危害,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毒。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这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有2件是胁迫、诱骗或者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毒品,2件是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向未成年人非法出售“笑气”。


“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集中体现了坚决防范未成年人涉毒的态度。”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介绍,未成年人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好奇心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另一方面心智不够成熟,分辨是非能力较弱。因而,容易受到不良周边环境的影响,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毒品犯罪,或者成为毒品犯罪侵害对象。今年1~5月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共301件,案件数量较此前有明显上升。


蔡金芳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新型毒品诱惑、谨慎交友,学校、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他同时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毒品犯罪,与预防帮教相结合,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