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近日,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及早开展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强化跟进服务帮扶等六项主要内容。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水平显著提高,但一些困境儿童由于受成长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面临心理健康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关心关爱。《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要重点研究困境儿童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等。
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学校要引导有需要的困境儿童主动接受心理健康测评,掌握心理健康测评情况,加强关心关爱;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定期对机构内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等。
及早开展有效关爱。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引导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一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法,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儿童,疏导化解儿童的负面情绪等。
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困境儿童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学校可以引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寻求专业帮助等。
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出院回归社区、学校后,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动员学校教师、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等,与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关爱服务关系,给予精准关爱服务等。
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阵地。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城乡儿童之家等机构或场所,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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