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出明确部署安排。随着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应当不断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把“学”作为强化法治思维的前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体系庞大、内涵丰富,必须学在前、领悟好,才能融会贯通、灵活运用。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内容,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并及时将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清单,切实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
把“考”作为强化法治思维的手段。任何学习都要有考核和激励,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通过外部压力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用好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在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规定学法课时,以学习积分的方式量化学习过程,对积分排名靠后的进行点名通报,推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测试、知识竞赛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评估,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
把“用”作为强化法治思维的关键。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将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党委政府公信力。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做懂规守纪、知法守法的表率,坚决守住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底线”,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要把法治意识和能力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从法治的角度分析、思考,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带动形成“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在化解矛盾中积极利用,在推动发展中综合运用”的共识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