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北京市今天公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8条举措为首都高技能人才提供更精准的发展方案,服务和支撑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吴晓军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北京技能人才总量为340万,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0.4%;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15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为33.8%。与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技能人才储备仍显薄弱,结构比例仍待优化。
《实施方案》明确,要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主要环节精准发力,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
在培养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实施方案》提到,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
同时,加强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推动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大技工院校特色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在人才使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到,瞄准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难题,支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制度,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还提到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
针对人才评价方面,北京将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建立“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大力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以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实施方案》还在激励保障上精准施策。例如,加大高技能人才在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
根据《实施方案》,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吴晓军表示,2019年以来,北京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规模已从60万人次提高到百万人次以上。他希望,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