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 呼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权益“防护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3-03-07作者:吴晓东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吴晓东)早晨6点出门、狂奔于城市楼宇间、工作时长超12小时、与逆行抢道为伍、工作和休息界限不明晰……这就是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常态。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题为《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防护网”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大会发言,呼吁有关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权益“防护网”。


发言指出,近年来,有关部门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自2021年全国总工会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以来,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会员1037万人。目前,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劳动者社会保障缺失、平台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等。为此全总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加大现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放开户籍限制,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灵活参保。


开展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规范治理体系。实施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发挥平台经济技术密集、数据密集和资本密集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民生。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平台企业自觉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做大做强一批平台龙头企业,建立可持续的经营和盈利模式,创造更多新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科学认定劳动关系,厘清多元主体权责利关系。明确新就业形态中各方关系主体权责利的边界,扩大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平台企业要主动承担对直接管理或采用合作用工方式管理的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针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创新用工规定,制定有关协议范本,及时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等作出约定。


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可持续发展就业能力。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级评定体系,扩大现行职称评定范围,保障职业发展权益。依托重点高职院校等学习深造资源,通过精准化教学、弹性学分制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权益维护渠道。加快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爱心驿站”、“司机之家”等服务阵地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网络。建立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平台企业、行业协会、职工代表、工会组织参加的民主协商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吸纳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