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发布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 虚拟网络已成隐私权等纠纷多发地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2-12-13作者:魏其濛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12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上海一中院共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2112件。这些案件有4个特点:侵权行为日益复杂化、法律关系呈现综合性、新型人格权益成为焦点、网络成为精神性人格权主要维权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荣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多发生于虚拟网络。

网络侵犯人格权纠纷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传播源头分散。网络侵犯人格权的传播源头从传统的电脑网页、论坛为主发展到以公众号、即时通讯群、个人朋友圈、“抖音”“快手”短视频 APP 等新型移动网络平台为主,侵权形式也从以文字为主,发展成为图片、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

证据取证难。由于网络行为具有虚拟性,往往需要借助证据公证认证、技术鉴定、证据保全等措施固定侵权事实,少数案件采用庭上操作演示的方式展示侵权路径及过程。

损害后果易链式扩大。网络媒体发布的侵权信息极易发酵,原因在于其复制、发布信息的即时性与便捷性。如个人信息层层转卖,侮辱、诽谤信息在不同平台经由不同账号重重转发,侵权信息易被大范围扩散,信息发布源头与后续传播者难以明确区分。

案件易引发社会大众讨论。较多人格权纠纷案件如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件常常因涉及热点事件或者公众人物而在引起广泛关注。

白皮书指出,人格权纠纷案件频发,与网络技术迅速迭代更新、资本逐利加剧侵权发生、社会大众维权意识持续提升等原因有关。同时,人格权保护法律制度日益完善,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强化了对人格尊严和人格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也为人格权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白皮书介绍,上海一中院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推广异步审理、在线庭审、诉讼服务平台等在线诉讼模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审判过程,倾听当事人诉求,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