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已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6.4万人,促进电信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
帮信罪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2019年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帮信罪案件激增背后,折射出网络治理需要加强源头管控、协同治理。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起诉帮信罪数量持续下降,但整体仍在高位运行。从2015年刑法增设帮信罪至2020年10月“断卡”行动前,检察机关共以帮信罪起诉6000余人,“断卡”行动以来,起诉人数急剧增加,2021年逐月上升,共起诉近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
从起诉人员看,涉及地区范围广,多数系初犯。
从人员年龄看,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犯罪嫌疑人中,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非法买卖银行卡、信用卡“两卡”。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起诉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
从行为方式看,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心照不宣”,协作紧密,打击难度更大。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
在此类犯罪中,三类人员涉案问题值得高度关注。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
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
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较为突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不少人员因为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
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管理不到位,实习管理松弛,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某学校20余名在校学生,经学校联系的中介公司介绍,到某公司实习,其实是从事诈骗引流工作,直至因涉案被查获。
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帮信罪设备工具的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犯罪人员通过非法出售、出租专业设备或工具,帮助上游犯罪实施。有的设备、工具有正常用途,但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管,易被用于违法犯罪。
例如,对公账户因转账额度高、风控识别难度大等,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集团“青睐”,被专门用于收款转账。由于企业注册准入门槛较低、对公账户开立审核条件相对宽松,对公账户的开立、买卖已形成黑色产业,一些人员受利益驱使,注册空壳企业,开立对公账户,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