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自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
此前,司法部印发通知,就《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作出规范,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于2022年底前按照标准样式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市司法局已组织完成全市3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
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样式)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此外,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北京市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
行政 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的“第二身份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 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也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主动出示执法证,既是向被检查对象表明执法身份,又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必要前提。 全面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这是北京市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推行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执法证件的迭代升级,体现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更有利于执法公开、执法公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韩国进:
在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时,有群众对政策不了解,对执法不理解。经过我们耐心解释法规标准,讲解案例,最终当事人配合调查,并主动履行。
“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证不仅是我们依法履职的“身份证”,也是执法人员的普法证。每一次行政执法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是我们上好这堂普法课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