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警方破获云南首起贩毒“自洗钱”案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2-06-26作者:张文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6月23日,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对大理市警方破获的全省首起贩毒“自洗钱”案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其5年6个月有期徒刑。该案被告人通过“自洗钱”的形式来掩饰隐瞒其贩卖毒品的犯罪所得,这是云南首起宣判的“自洗钱”案件。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自洗钱”入刑。大理市警方对办理的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的七类案件全面梳理排查发现,2021年11月29日因贩卖毒品被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抓获的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仲某锋,可能涉嫌“自洗钱”犯罪,经过深度研判,于2022年4月6日对仲某锋涉嫌洗钱案立案侦查。

侦查中,警方调取仲某锋购买毒品及贩卖毒品的相关资金流水和银行卡帐户并开展全面分析,发现仲某锋自2020年以来,在大理市辖区内多次向他人零星贩卖化学烟丝(合成大麻素),为逃避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打击监管,仲某锋在贩毒时不使用自己的账户进行收付款,而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微信账号用于收取毒资,再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犯罪所得转至个人微信帐户,达到转移毒资和用于个人挥霍的目的。

2021年7月以来,仲某锋利用他人账户收取的毒资交易共计137笔,涉案账户流水为四十余万元人民币,贩卖化学烟丝1000余克。

(大理市公安局/供图)

责任编辑: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