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若干意见》指出,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
此外,要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机制,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培养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复合型工科人才,积极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若干意见》强调,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坚持引育并举汇聚优秀人才,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稳定支持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培育培养。
此外,《若干意见》指出,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承担涉及人类生存发展共性问题的教育发展和科研攻关任务。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建设成效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国际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设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
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教育部确定了“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认定原则。一是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外,公布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对一些学科做了公开警示,并没有退出建设范围,对此,该负责人解释称,首轮建设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还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原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其他同类建设学科,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相对靠后,为激励督促,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
“经‘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严格评议,个别被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按要求结合学校定位、首轮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优势,作出调整,原学科撤销。警示学科和调整后的学科,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