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之下,促进居民消费

国家发改委官微  |  2022-01-16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22〕7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在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春节、元宵节等传统佳节消费旺季契机,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满足居民节日消费需求

低风险地区要保障城乡居民区域内短途合理流动和正常消费活动。

加强生活物资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顺应老人赴子女居住地团聚需要,做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出行服务。

有序调配公共交通运力,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便利居民“家门口”消费。

丰富年节餐食,鼓励提供多品类套餐、自主配餐、网上预订年夜饭食材等服务,鼓励制售半成品和“净菜上市”。


打造线上节庆消费提质升级版

引导电商企业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线上举办年货采办、赶大集等促销活动。

结合节庆特点,推出更多定制化、智能化、绿色化商品,重点推广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优质特色产品。

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联合企业发放消费券、惠民券。

支持孝文化家庭式消费,鼓励面向老人、儿童等群体推出“一站式购齐”平价年货大礼包。

维护春节市场秩序,严禁不公平竞争、“二选一”、“大数据杀熟”、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