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2020年以来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232起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05-16作者:张文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云南省公安厅5月14日通报,云南认真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虚开骗税、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等专项工作,从2020年至今年3月底,云南省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41人,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


据通报,2020年3月,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侦查发现,2019年至2020年间,以廖某云等4人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组建多级代理,先后在云南、陕西、浙江、山西等地广泛发展下线,通过下线人员向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开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卡,并通过广东、福建、云南等多条物流通道偷运出境,作为洗钱、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收款账户。

截至今年4月,该团伙3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公安机关缴获银行卡560余张及手机卡43张、手机21部,查证犯罪团伙购买的公民信息200余条。



2020年1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破获一起传销活动案。经查,以犯罪嫌疑人乔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租住隐匿在麒麟区城中村的治安复杂民房内,以发展“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销售虚拟产品上线发家致富为诱饵,诱骗外省籍青年人到曲靖参与从事传销活动。

该犯罪团伙人员实行五级三阶制的管理晋升制度,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E五级,内部规定对A、B级成员称呼为“老总”,C级成员称呼为“家长”或“领导”, D级成员称呼为老业务员,E级成员称为业务员,已被骗至团伙内还未加入的人称为新人。

目前,乔某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余30名犯罪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截至目前,云南侦破传销案件116起,涉案金额1.4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0人;侦破非法集资案件254起,抓获嫌疑人552人,挽回损失1.21亿元。

此外,2020年以来,云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歼击20”行动,破获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涉案金额6131.11亿元;配合开展P2P网贷专项整治,及时立案查处39家涉嫌犯罪P2P平台,有效化解全国P2P平台“爆雷”对云南的冲击。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