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在共享单车or父母监管
支持者:ofo存在安全漏洞

2017-07-24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中青舆情监测室-朱立雅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最近,死者父母将共享单车提供方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尽管在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死亡男孩因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该男孩的父亲表示,父母及孩子均未注册过共享单车的账号,当天男孩骑行的共享单车为其在路上寻找到的一辆可以直接解锁的小黄车。因此,父母认为正是ofo机械密码锁存在漏洞,孩子才能轻易打开车锁骑行上路,故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此外,原告方要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车锁。

  截至2017年7月24日13时,在新浪微博平台,#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的话题阅读量已达585.2万次,对于该事件引发的舆论热议,支持男孩父母的网民表示:

  @06CYM2:我觉得ofo公司应该要加强管理自己公司的单车,小孩子没有工具就开的了你的锁,肯定是锁的问题,也就是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赔钱多少那是法院说了算。

  @06Y-_i:878万在你们看来那是钱,在人家父母看来那是钱吗?人家父母也表明,那是一个不对生命重视态度!现在各种机动车险,你去问问司机对别人生命的看法。针不扎在你身上就不怕事大!!可悲!

  @网易江苏网友:ofo这样的公司在日本分分秒赔光破产,急于扩张赚钱不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什么人都可以骑,当然要对酿成的惨剧负责任。

  @网易浙江网友:满大街没人管骑了就能走的小黄车,能叫共享单车?只能叫破烂!共享单车企业本来就有义务保证孩子骑不走,孩子欠缺民事行为能力,就像在苹果应用商店的购买一样,孩子实行的大宗电子交易是无效的!

  @我是啊猫:评论清一色骂父母的也是醉了,难道索赔有错么?最终判定不是还有法院么,还没开庭你们就认定了一方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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